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技术支持:宁夏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六号楼
宁ICP备1900057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