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科技创新多维度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健全,有力促进了科创金融特别是直接融资下的市场体系、服务方式、产品创新等日益丰富完善。增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为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加快完善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科创金融市场体系等七方面27条主要任务,并明确四方面保障措施,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发展再添助力。各方期待用足用好金融力量,激起直接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水花”。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多部门首次联合发文推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年11月,《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着眼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与互动,明确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从实践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增强。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0年以来,截至5月28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含原新三板精选层)募资总额累计超1.94万亿元;从更早期融资阶段来看,清科数据显示,2022年,科创领域获投资总额近6600亿元,占全部投资总额超七成,已然成为一级市场投资重心;债券市场方面,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推出已满一周年,累计支持科创企业融资4518.75亿元,且九成以上均为3年期以上(含3年期)的中长期债券,更好适配科创企业资金需求。
从股权市场到债券市场,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科创企业等各方协同发力下,运用资本市场力量,更加多元、长期、包容、优质的资金活水正进一步向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汇集。但也要看到,当前广大科创企业所处地区、行业及发展阶段不同,区域性或行业性政策环境、发展需求、偿债能力、研发规模及稳定性等有所差异,充分、有效满足科创企业融资需求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既需要在政策端发力,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比如,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夯实金融基础设施、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推动产品创新等;又需要在执行端“给力”,让支持举措落地见效,包括深化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提升金融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等。
就股权融资而言,可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为引领,打造从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一方面,加强上市辅导和服务,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和规范,提供更加包容、精准的市场服务,推动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并为有需求的科创企业打通进一步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的通道;另一方面,鼓励股权投资助力科创企业发展壮大,各地围绕税收优惠、利益让渡、人才聚集等方面不断出台适宜的相关激励政策,引导科创领域投资基金支持方向,从辐射泛科技与产业升级,逐渐发展至专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科技、生命科技等特定领域,持续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债券融资方面,尽管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融资覆盖面明显拓宽,双创专项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科创票据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创新,发行注册便利性持续提升,但不可忽视的是,各类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依然集中于大中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的难度依然较大。投资人对民营企业较为保守的投资策略带来的债券市场信用分层,仍是制约中小型科创企业发债的核心难题。短期来看,市场化增信机制是破题的关键;从长期来看,还需机构重塑自身理念,客观审视中小企业发债需求。如加强科创领域相关管理机构及其政策资源整合、增强发行人债券信息披露质量及针对性等。
此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即公募REITs)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一类资本市场创新产品,要积极鼓励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公募REITs试点,可在优化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同时,拓宽其融资渠道。
服务科技高水平供给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形成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需要聚拢各方力量。最终能否源源不断地引导各类资金高效精准地流向科创企业,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促进技术进步,是检验资本市场服务科创能力的重要标准。
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前景巨大,在直接融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会涌现各类新问题。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将是一个长期命题。政策陆续出台,行动更要做实,各方应抓住时机、主动作为,争取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