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席发布会,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举措。
推动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融资依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出四方面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其中提到,要推动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融资依据。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质量能力、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质量信誉要素,纳入对企业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尤其要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组合发力,每年可以实现质量融资增信授信额度3000亿元。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同时结合大型促销等活动加大对平台内企业商户的流量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将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成长、发展三个类型和名、特、优、新四个类别,将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分型分类‘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罗文表示,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税收、社保、就业、融资等领域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在场地、成本、培训、招工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卡点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融资渠道,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一是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周转困难。政策适用范围既包括小微企业,同时还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期贷款风险分类。
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
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在工程建设、外贸出口等相关领域,推动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来替代保证金。上半年,这一举措帮助52万家企业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用“信用保障+保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帮助出口企业减少后顾之忧。
四是完善尽职免责制度,给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营造尽职免责、鼓励担当的积极氛围。目前很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丛林还提到,监管工作将更加突出精准监管。金融监管总局在依法监管、全面监管的前提下,对于服务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一般性、操作性风险,会更多采取政策指导、风险提示、督促整改等柔性包容的监管措施,寓监管于服务,让监管更有温度,提高金融机构落实助企帮扶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据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并且借鉴有关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关于“谁来做”,丛林表示,在国家层面,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在地方层面,省、市、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特别是在区县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的走访、需求的摸排和融资的推荐。在银行层面,也将设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及时地对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关于“怎么做”,丛林表示,区县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走访活动,摸排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以及本行的授信审批条件,作出授信决定,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关于“达成什么目标”,丛林表示,一是低成本信贷资金直达基层,二是银行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三是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